西裝■ 深圳特區報記者 解樹森
   春節期間發生在仙湖的沖卡襲警暴力抗法事件尚未平息,11日我市又出現一宗暴力抗法事件。男子陳某醉駕沖卡,造成3人受輕微傷,傷者為兩名執勤人員和一名駕車的市民。昨晚,固態硬碟安裝陳某被南山警方刑事拘留。
   前晚至昨日凌晨,我市交警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“獵虎”專項整治行動,36人因酒駕被查,其中醉酒駕駛10宗,酒後駕駛26宗,當鋪有5人棄車逃逸,1人沖卡逃逸。
   前晚11時47分,南山交警大隊僑城中隊在查車過程中,一輛未懸掛號牌的寶馬M3強行沖卡,並撞壞2輛小車、一段交通護欄和圍牆,致一民警、一協管員及一名市民司機受輕微傷,隨後該寶馬司機陳某被抓獲。昨日凌晨零時10分,記者在醉駕處置中心見到了陳某,其處於明顯的神志不清、口齒不清狀態,記者離他大約3米遠室內設計的距離,就聞到了其身上散髮的酒氣。
   據南山交警大隊僑城中隊副中隊長周聖均介紹,當晚他帶隊在白石路海園禮服二路路口設點查車,前哨站示意一輛白色寶馬車停車接受檢測,結果該車司機不但不停車,反而加速沖向安全區域,致一名交警、一名協管員受輕微傷。“事件發生後,我們立即對該車進行追截,過程中寶馬車接連撞上了一輛出租車和一輛社會車輛,在逃逸約500米時,該車撞上了一工地的交通護欄後被迫停駛,駕駛員下車繼續逃跑,被我們當場制服。”周聖均說。
   事發時在現場執勤的交警趙警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當陳某被抓之後,還說“我給你們100萬,放我走吧”。
   昨日中午,記者再次來到醉駕處置中心,陳某已經清醒,自稱目前無業。據其交代,當晚9時到11時多,他與朋友在歡樂海岸喝酒,期間喝了20小杯洋酒,由於離家只有10分鐘左右的車程,陳某不顧朋友勸阻,依然選擇駕駛剛買的、尚未正式上牌的新車回家,結果剛出歡樂海岸,就遇到了交警查車,他怕被查選擇了強行沖卡。對於當晚說過什麼話,以及是否撞上其他車輛及執法人員,陳某表示“不記得了”。“以前也在喝酒之後開過車,沒有遇上過交警。”緊接著他雙手掩面,一再顫抖地說:“對不起,我現在很後悔。”
   經檢測,1987年出生的陳某血液酒精含量172.06mg/100ml,屬醉酒駕駛。據交警部門介紹,經調查,陳某為某公司員工,目前案件已移交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,陳某將以涉嫌妨礙公務罪被南山警方刑事拘留。  (原標題:“給你們100萬,放我走吧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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